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為營造業申報淨值期間
2017-06-02
主題 為營造業應於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申報淨值,請配合辦理避免受罰。
發文日期 2017-05-31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060558708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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