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is a pic-player
民國34年
光復之初,先後在14縣市成立土木建築工業同業公會。
民國36年
奉命改名為各縣市營造工業同業公會,並成立台灣省工業同業公會。
民國37年6月8日
更名為台灣區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將原來各縣市營造工業同業公會改設為本會各縣市辦事處。
民國39年9月
因行政區域重新劃分,本會各縣市辦事處含台北市、高雄市,共設置聯絡人、辦事處23個單位。
民國64年底
本會各縣市辦事處撤銷。
民國66年4月
為推行會務,奉准在各縣市設置聯絡人,由本會現任各縣市理事長兼任各該縣市聯絡。
民國78年5月
將聯絡人改為聯絡主任,由當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指定其中一人聘任之。
民國83年9月1日
改設立各縣市辦事處並設主任一人。
民國84年6月1日
主任改稱為處長。
民國86年間
增設金門縣辦事處及連江縣聯絡主任,使全國設置辦事處及聯絡人共25個單位。
民國92年6月間
應營造業法制定公布,改組為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民國104年12月間
為符合營造業法暨工業及礦業團體分類標準之規定,更名為「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