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建照申請案使用新建築執照線上申請書電子化書圖文件繳交系統應確實登打行動電話及E-mail如起造人為政府機關團體可登記案件聯絡人
2024-04-02
主題 為完善建築法第36條通知改正事項及因應先行通訊傳播方式,臺南市建築執照申請案件使用新建築執照線上申請書電子化書圖文件繳交系統,應確實登打行動電話及E-mail信箱,如起造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治團體,尚可登記案件聯絡人。
發文日期 2024-04-02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130500672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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