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請勿要求留置公司(行號)之印花稅繳書證明聯正本
2020-07-31
主題 有關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與公司/行號訂立之工程、勞務及財務契約,請勿要求留置公司/行號之印花稅繳款書證明聯正本,
發文日期 2020-07-28
發文字號 南市財牌字第10901550424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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