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有關安全衛生設施應妥為規劃設計且經費編列宜予量化
2022-04-08
主題 為落實公共工程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有關安全衛生設施應妥為規劃設計且經費編列宜予量化,並依據工程需求覈實編列,納入工程契約據以執行。
發文日期 2022-04-07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1110006014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附件下載 工程管字第1110006014號
各項公告 相關條文 臺南市政府條文 活動消息 招標公告 拍賣公告 開會通知 開課訊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