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成各機關應有確定預算或財源後再招標
2012-06-29
主題 貴會建議本會責成各機關應有確定預算或財源後再招標乙事,復如說明。
發文日期 2012-06-15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184760號
發文機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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