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抽查作業執行方式第一點及第二點」
2018-04-24
主題 修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抽查作業執行方式第一點及第二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 2018-04-18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070132613B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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