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雜項)執照申請過程須簽會或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項目表和許可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依據一覽表
2018-03-28
主題 修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雜項)執照申請過程須簽會或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項目表」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雜項)執照申請過程須簽會或許可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依據一覽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 2018-03-23
發文字號 南市工管二字第1070144694B號
發文機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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